代駕司機撞傷行人 責任誰來擔,雇主or司機? |
編輯:蘇州二舅代駕服務有限公司 時間:2013/03/30 字號:大 中 小 |
摘要:代駕司機撞傷行人 責任誰來擔,雇主or司機? |
法院判決,代駕公司承擔賠償責任,保險公司應在理賠范圍內予以理賠。 代駕司機開車撞傷了市民徐女士,徐女士與代駕公司、車主朱先生及肇事車保險公司協商未果,將三方一并起訴至法院。近日,鹿城區法院就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,代駕公司已賠付徐女士4.1萬元,剩余2.1萬多元賠償款由保險公司直接賠付。 去年10月31日晚,朱先生喝了酒不能開車,聯系了一家代駕公司。代駕公司派司機吳師傅給朱先生開車。不料,車子開到市區車站大道一人行橫道時,撞傷了過馬路的徐女士。交警部門認定,吳師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。 法院審理后,最后認定徐女士的損失共計6.2萬多元。法院認為,該事故由吳師傅負全責,而吳師傅是代駕公司的雇員,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由其雇主即代駕公司承擔賠償責任。但肇事車輛投保了交強險、商業三責險及不計免賠率險,保險公司應在理賠范圍內予以理賠。車主朱先生在交通事故中沒有過錯,不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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